晨報訊 記者 周勇 通訊員 童廣飛 兒子的結婚彩禮錢不夠,年近五旬的鄭某為了兒子能順利結婚,精心設下連環騙局,共計騙得17萬餘元。雖然兒子的婚禮如期舉行,但鄭某最終鋃鐺入獄。
  鄭某在上班時認識了汪某,汪某說自己在向外放貸。鄭某此時正好遇到困境,兒子結婚無錢支付對方彩禮,另有幾萬元債務,便萌生了騙錢的想法。
  2011年4月底,鄭某對汪某說,自己有個朋友在開公司,如果把錢投到公司里,年底除了高額年終分紅,還有3000元的旅游費。汪某給了鄭某16萬餘元,鄭某將自己的房產證等交給汪某作抵押。
  鄭某先是花了10萬用於兒子的彩禮錢和婚禮花銷,剩下的錢還了外債。
  2012年初,汪某因長期未拿到分紅,便開始催促鄭某儘快還錢。鄭某又說,井崗鎮政府給朋友公司一塊地讓其開發經濟適用房,自己可以搞一套便宜房子。鄭某先是帶著汪某來到科學島路一處建築工地參觀,隨後又辦理了一個假的房產證,偽造了一份購房合同。同時,他又租了一間房屋充當公司臨時辦公室。
  2012年5月,鄭某約汪某在假辦公室內簽訂了購房合同,除去之前的本金和分紅,汪某還補給鄭某1萬元。汪某多次找鄭某要房子未果,後又發現房產證是偽造的,於是報警。該案即將在蜀山區法院審理。
 
(編輯:SN0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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